一、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实施方案》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安全培训及考核的相关规定及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鲁应急发〔2019〕64号)。
二、2020年度安全生产岗前培训的目标:
实现安全生产岗前培训率100%,高危行业领域、非高危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其他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覆盖率和合格率100%,切实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生。
三、2020年度安全生产岗前培训的任务安排:
按照“依法培训、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坚持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原则,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及行业特点,组织开展以下培训活动:(一)节后复工培训;(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工伤预防培训;(四)建立企业内训师队伍;(五)日常安全培训;(六)网络在线培训。
四、实施2020年度安全生产岗前培训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企业全员岗前培训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安全培训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三)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社会资金为辅助的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四)严格考核及巡查。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巡查的重点范围。
具体实施文件见:关于下发《2020年度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