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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使用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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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机关 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等
  • 成文日期 2021-01-26
  •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西新应急字〔2021〕2号
  • 文章标题 文件解读:《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使用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   解读人: 郝胜光    地震防御中心监测应急科科长

    一、实施目的

      有效应对突发破坏性地震事件,加强对新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确保地震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能够紧急疏散安置,最大程度保障公众应急避难需求。

      二、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一条“城乡规划应当根据地震应急避难的需要,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必须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山东省防灾减灾条例》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专项规划,利用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场所与设施,统筹建设具备安全避险、医疗救护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功能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山东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1734-2008〈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5.1场址选择“下列场址可选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室内公共的场、馆、所。”

      2020年9月11日,区委常委、副区长顾清弥同志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区应急管理局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研究部署。会议决定:第三个议题:关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有关事宜“(二)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发至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并牵头提出全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使用意见,全区新建公园、绿地、体育场馆和学校在规划设计阶段需综合考虑增加应急避难功能。”

      三、适用范围

      在西海岸新区范围内,依托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操场、人防疏散基地等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四、实施原则

      实行政府领导、统筹规划、平灾结合、因地制宜、属地为主、分类管理的原则。

      五、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合理布局,使居民在发生地震等灾害后能够就近迅速到达避难场所。

      (二)分类建设,完善功能。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国家标准,根据场地面积、设施功能等条件进行分类建设,满足避难需求。

      (三)属地管理,加强宣传。加强对场所内应急设施和场地的维护管理,大力宣传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和分布情况,提高公众知晓率。

      六、责任分工

      相关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认真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具备生活服务功能,基本满足公众临时应急避险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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