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9时许,位于黄岛街道青岛华晟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场地内,工人现场组织拆除遮雨棚伸缩框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3月25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1万元。黄岛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于2024年8月28日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鲁安发〔2021〕20号)和《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青安办〔2021〕36号)的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5年2月5日牵头组织成立了黄岛青岛华晟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3·1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年2月5日,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王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了评估组。评估组以《黄岛青岛华晟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3·1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以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处理情况、事故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整改内容为评估清单。评估组到青岛华晟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该公司已撤出事发场地且已停止经营。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2025年1月6日,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青岛华晟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
2.2025年1月6日,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范某贤处以1.5056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其他处理落实情况
青岛华晟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青岛华晟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青岛华晟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
(二)黄岛街道办事处
事故后,隐珠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开展自查自纠和“四项整治”,加强安全防范,深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近期组织120家重点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了安全培训,组织分队、外包服务机构专家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摸排、检查工作,与企业及房东签订《安全生产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化五项整治告知书》,要求各相关企业如有登高作业必须报备,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将预防高处坠落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工作,做到检查常态化,每月对高处作业台账进行更新,掌握作业企业家数,并于定期将高处作业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建立企业问题台账。
黄岛青岛华晟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3·1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
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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