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六条;
2、《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二、办理条件:
1、预案修编符合规定程序和内容;
2、备案所需材料齐全。
三、申请材料:
1、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2、地震应急预案原件一份
四、办理程序:
初审、受理→部门审核→签发→通知送达
五、法定期限:
无。
六、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无
八、收费依据:无
九、办理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监测应急科(香江路81号905室)。
十、咨询电话:8517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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