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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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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 日起至2023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区政务网

http://www.xihaian.gov.cn)下载。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太行山路336号301室,邮编:266555, 联系电话:8617066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有效地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聚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8条,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微信公众号推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提醒、工作动态等累计文章共计988余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积极主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14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办理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有效沟通交流,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区应急管理局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政务公开的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一是压实各相关业务科室责任,加强协同合作,保证各项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依照依法公开、求真务实、重点突出、便于监督的要求,努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时发布各类信息,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和工作动态,保证信息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定期更新平台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领域信息,保持平台吸引力和相关性;二是持续做好平台日常监测,常态化开展内容自查和栏目维护,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4年局工作要点,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重视研判分析,局领导通过局党委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传达政务公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与及时性;三是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5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5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3.3269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业务类工作动态信息多,政策法规类、决策公开类、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少,公开内容单一,无法满足群众的较大需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4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公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接收10项人大建议和11项政协提案。对我局主办的建议和提案, 由相关领导带队逐项面复代表、委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当场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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