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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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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精神,为做好新区优秀专利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区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1项。

二、推荐原则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有关要求,推荐原则是:

(一)专利地址登记在西海岸新区;

(二)积极参与山东省专利奖评选申报并获奖的项目;

(三)属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优势产业和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

(四)专利技术在山东省已应用实施,通过省外专利权转让获得专利权的,需在省内实施3年以上;

(五)专利技术创新水平高,专利文本质量好、保护措施合理,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青岛西海岸新区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可推荐2项。

在申报项目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将按专利权获得国家有关部委项目立项或2021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择优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一)材料要求。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以专利号命名制成一个独立文件夹)。内容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2007文档,以“专利号+申请书”作为文件名);②附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不超过20M)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格式,以“专利号+授权公告文本”作为文件名)。

(二)其他要求。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存储在U盘中)于9月28日前报送至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1206室。(长江中路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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