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3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4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远东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一)调查处置情况。2023年4月27日,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远东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当罚【2023】2527号)。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二、青岛德泰丰润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一)调查处置情况。2023年4月27日,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岛德泰丰润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当罚【2023】2526号)。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三、黄岛区开海品鲜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餐杯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一)调查处置情况。2023年4月25日,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开海品鲜餐饮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当罚【2023】2466号)。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四、黄岛区鲜喜福袋馄饨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餐碗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一)调查处置情况。2023年4月26日,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鲜喜福袋馄饨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当罚【2023】2523号)。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特此通告。
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