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3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黄岛区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青岛家永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6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青岛家永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辣椒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调查处置情况。2023年3月23日,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岛家永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复检。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不罚﹝2023﹞329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上级供应商另案处理。
二、崔连旭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6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崔连旭销售的韭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调查处置情况。2023年3月22日,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崔连旭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复检。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和相关裁量标准,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元并处罚款6000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处罚﹝2023﹞734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三、宋立云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6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宋立云销售的韭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调查处置情况。2023年3月22日,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宋立云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复检。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不罚﹝2023﹞437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上级供应商所在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