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黄岛区聚福鑫食品店销售的烧饼、南瓜饼(自制)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4月2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烧饼及南瓜饼进行监督性抽检。经检验,烧饼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南瓜饼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情况。2024年4月18日,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聚福鑫食品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申请复检。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及甜蜜素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时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未留存该批次食品加工记录,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二十条相关规定,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自由裁量及《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四十三条、四十四条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40 元,罚款 2500 元。(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告〔2024〕2220 号)。
(三)企业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黄岛区田艺香西点坊销售的红豆饼(自制)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4月1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黄岛区田艺香西点坊生产的红豆饼(糕点)进行监督性抽检。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情况。2024年4月18日,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田艺香西点坊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申请复检。当事人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时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未保存该批次食品加工记录,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二十条相关规定,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自由裁量及《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四十三条、四十四条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54元,罚款2000 元。(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处罚〔2024〕1977 号)。
(三)企业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特此通报。
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