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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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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黄岛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青岛惠庚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青椒(甜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5月23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青岛惠庚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青椒(甜椒)进行监督性抽检。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情况。2025年6月19日,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岛惠庚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铁山街道办事处青岛西站换乘中心东、西广场C区C2号楼105-107室)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该批次产品,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申请复检。当事人采购噻虫胺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青椒(甜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当事人采购青椒(甜椒)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责令当时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52元;3.罚款2500元。(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当罚﹝2025﹞1635号)

(三)企业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二、黄岛区刘力君百货超市采购销售的土豆(马铃薯)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5月26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黄岛区刘力君百货超市采购采购销售的土豆(马铃薯)进行监督性抽检。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情况。2025年6月16日,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刘力君百货超市(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张家楼镇丁家寨村258号)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该批次产品,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申请复检。当事人采购销售的土豆(马铃薯)超过食品安全限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时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5.22元;3.罚款5000元。(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当罚﹝2025﹞1576号)

(三)企业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三、青岛新渔妹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海水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5月23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青岛新渔妹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海水虾进行监督性抽检。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食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情况。2025年6月20日,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岛新渔妹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海景路777号青岛欢乐海湾商业街2栋商业102号)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该批次产品,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申请复检。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海水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能提供被抽检食品的索证索票,无法提供销售记录,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 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4.8元;2.罚款2000元。(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处罚﹝2025﹞2140号)

(三)企业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主动进行了原因

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特此通报。

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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