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期间是购物的高峰期,当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怎么办?西海岸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整理了一些维权小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消费者权益损害赔偿办法有哪些?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二、促销活动中的陷阱有哪些?
在市场上较为常见的不规范促销行为有:
表述不准确:如“买一赠一”,按照消费者的理解,应该是买什么商品赠送什么商品,但经营者却往往是买贵重的东西赠送便宜的商品而已。
原价虚高:促销前销售300元的商品,在把原价抬高到650元后再打八折,实际上并未让利,是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赠券利用率不高:部分商家的赠券促销活动,设定许多限制性的条款和条件,甚至对促销产品不提供退换服务,明显违反相关规定。
存在虚假宣传:有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而打出了全场几折的宣传,但到了柜台前才发现,多数产品不参加活动。或者参加活动的商品质量、性能与宣传内容不符合,属虚假宣传。
“免费”的传说:所谓的免费往往是部分商家设下的陷阱,其最终仍是有价消费甚至是高价消费。比如说免费照相,但底片要花钱买,化妆、服装等也都要另行收费;做免费美容时,被告知免费的只是服务,所使用的产品要收费。
保留最终解释权:部分商家在打折、降价、赠券等各种促销活动中,打出了“本店(商场)保留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的字样,任意解释活动内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针对以上不规范行为,特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购物时要科学、理智,要有掌握分辨真假的能力;
(二)对赠品则要当面看清,主要看是否过期或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三)参与购物抽奖活动前应问清规则,以免掉进多重消费的连环套;
(四)在接受免费服务时,要了解活动内容和具体项目,分清免费与不免费的界线;
(五)注意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
(六)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主张权利,利用投诉举报热线或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三、消费者应保留哪些证据?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后一定要索取消费证据。
1、反映法律关系形成的证据。如购物票据、销售小票、网络购买记录、客服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2、反映损失事实存在的证据。如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外包装、照片、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验记录。
另外要注意保留上述证据的原件。
四、消费者如何加强自我保护?
(一)要明白自己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人格尊严权等等。
(二)利用维权渠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时可通过五种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