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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 教您快速理解“三包”规则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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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整理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精简版,帮您快速理解“三包”规则:

核心原则

◆谁经销谁负责

列入“三包”目录的商品,销售者必须承担三包责任,不得通过合同“甩锅”给生产方或维修方。

◆鼓励高标准

国家允许商家制定比“三包”更严格的售后政策(如更长保修期)。

三方责任速记

◆销售者义务

不销售无售后保障的商品,确保质量合格、标识齐全;销售时开箱验机、指导使用方法、提供发票和三包凭证,积极处理投诉。

◆修理者义务

修理者应当使用原厂新配件或经过认证的新配件进行更换,确保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记录维修情况,接受消费者咨询。

◆生产者义务

提供三包凭证、维修点信息,停产5年内保证有配件供应;对修理者培训、发配件、付维修费,处理消费者咨询。

时效与处理流程

商品三包的期限分别有“7日”“15日”“三包有效期”等规定: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根据产品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有效期内,产品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

此外,还有“90日”和“30日”的规定,主要针对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导致修理超过期限的情况,以及修理者自身原因导致的修理超过期限的情况。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行业或具体商品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消费者详细了解所购商品的三包政策,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实行三包的情形

(需消费者自费维修)

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如进水、摔损);

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损坏的。

其他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购物发票、三包凭证、维修记录缺一不可。

折旧费计算:如果是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消费者不需要支付折旧费和运输费。非质量问题退货的折旧费的收取通常与商品的使用情况、购买时间、商品价值等因素有关。销售者在收取折旧费时,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折旧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实施三包部分商品目录:自行车、电视机、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钟表、摩托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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