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科(室):
现将《2024年度区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2024年度区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根据省局和市局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为主线,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的开展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效运用飞行检查等手段,加大对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问题的检查力度,切实发现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提升监督检查问题发现率。发挥区级检查的示范指导作用,构建闭环高效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检查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将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涉及的主体纳入区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对象库,并按比例实施抽查。在重要节点期间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全年形势平稳。
(一)重点对象。高、中风险食品生产加工聚集区;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多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部门通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应急事件等涉及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上一年度检查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承诺制许可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二)重点品种。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小麦粉、植物油、肉制品等大宗食品;月饼、粽子、炒货等节令食品。
(三)重要节点。食品产销两旺、群众关注度高的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微生物超标、滥用防腐剂等问题多发的夏季。
(四)重点事项。重点围绕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标签、企业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除飞行检查外,其他检查方式应当覆盖检查要点所有检查项目。
三、检查方式
在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区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主要采用飞行检查方式,对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实施飞行检查,强化对掺杂掺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的排查,全年飞行检查食品生产者不少于40家。通过飞行检查发挥“一事双查”作用,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检查督促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二查属地监管责任落实,通过检查督促各所监管工作,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监督检查计划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各市场监管所应结合辖区监管力量和风险分级结果制定本辖区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强化检查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提升发现问题、识别风险的能力。
(二)聚焦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包括小作坊,下同),各市场监管所应监督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企业整改完成后,要对企业的整改情况现场逐项验收,在规定时限内将依法处置、企业整改等情况及时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对“反复出现、反复整改”的问题和企业实行重点风险隐患整改销号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加强结果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市局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规范检查程序和流程,实现监督检查计划下达、结果录入、问题整改全过程线上闭环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及时归集检查记录和其它监管信息。定期分析检查数据,查找突出问题,动态调整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增强监管针对性。
(四)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不得违反规定泄露监督检查相关情况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信息、商业秘密。实施飞行检查,检查人员不得事先告知被检查单位飞行检查内容、检查人员行程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