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促进全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区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至今活态存在,传承历史悠久,传承谱系清晰。
(四)体现青岛本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较高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关注濒危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拟申报的项目须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见附件1);
2.项目简介;
3.项目申报视频;
4.项目代表性图片;
5.其它辅助材料。
(视频、照片及辅助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材料申报要求:
1.需要以纸质版报送的材料
申报书、项目简介、辅助材料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5份。
2.需要以移动硬盘或者优盘形式报送的材料
每一个申报项目内设“项目申报资料”文件夹和“项目辅助材料”文件夹。
(1)“项目申报资料”文件夹,内设3个文件夹:
①项目申报书,内设两个文件夹,一个是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一个是项目申报书中签字盖章部分及保护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的JPG版;
②照片;
③视频。
(2)“项目辅助材料”文件夹包括证明材料等其他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切实做好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力求精炼、准确、真实、可靠,确保经得起科学、历史的检验。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隐珠文化艺术中心泉城路136号2号楼404室
邮编:266400
区文旅局联系人:薛恺 联系电话:0532-87193028
区非遗保护中心联系人:柴雅杰 联系电话:13791993057
电子邮箱:hdqfeiyi@126.com
附件:1.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2.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青岛西海岸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