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8年,区文广新局按照新区工委、管委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区文化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文化引领”战略核心任务,扎实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艺精品创作,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本部门议事日程中,积极做好我区文化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文广新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能力、保障政府网站建设这三项具体工作作为信息重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科室职责,理顺公开机制,从而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意见工作情况
关注社会热点,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公示,正确把握和引导舆论导向、营造有利于西海岸新区文化领域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消除不良影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乡村记忆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及时公布了相关经费使用情况,做到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五、主动公开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以官方网站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以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咨询会、座谈会等为辅助形式。
1、我局官方网站青岛西海岸文化惠民网已并入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下设有机构信息、办事服务信息、文化遗产、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等板块,及时公开我区文化建设发展相关信息。
2、设立“文化西海岸”、“西海岸新区图书馆”、“西海岸文博”、“西海岸大学生艺术联盟”“西海岸文惠卡”等微信平台,并明确了新闻编发、维护人员工作责任和相关制度。微信平台开通以来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关注用户数量不断增长,我局也通过这些新的渠道实现了与西海岸群众良好互动。
3、2018年度,我局通过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微博、微信、便民服务明白纸、文化惠民宣传海报、公示牌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信息共计1250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0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8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33条,公文和政策解读13条,向群众发放文化惠民海报、夏凉扇、文化日历10000余张。
4、积极参与了区电政办、区大数据发展促进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局属科室、单位选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专项负责人员,2018年围绕政务平台信息上传工作、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召开了培训会,切实增强文广新局领导干部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整体政务公开能力。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共办理各类建议和提案36件,办结36件,办结率为100%。
七、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市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未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牢固树立“保密无小事”的理念,由专人负责保密性审查,确保万无一失。2018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形式(包括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监督和责任追究,取得较好效果。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加强机关保密工作,健全保密机制。三是继续开展业务培训教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定期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业务人员和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十一、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途径不够丰富,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改进措施:进一步探索公开工作多样化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手段,增加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和实效性,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抓好公开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局人员公开工作的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加强重大民生问题和政策文件公开解读,制定公开计划,细化解读方案,丰富解读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青岛西海岸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9年1月23日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文广新局 填报日期: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2506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2084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0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 个 | 0 |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0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区、市政府填写;市级由办公厅填写) | — | 0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分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2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2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0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200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0 |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20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0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 徐玉洁 审核人: 张刚毅 填报人:闫蛟 联系电话:0532-86163290
除特别说明外,报表中如没有需填报的数据,则填“0”;涉及费用或经费的数据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第八项和第九项数据,各部门各镇街不填写。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