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6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西海岸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海路18号隐珠文化艺术中心3楼,邮编:266400,电话:0532-86163290)。
一、概述
2017年,区文广新局按照新区工委、管委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区文化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文化引领”战略核心任务,扎实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艺精品创作,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本部门议事日程中,积极做好我区文化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以官方网站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以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咨询会、座谈会等为辅助形式。
1、我局官方网站青岛西海岸文化惠民网已并入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下设有机构信息、办事服务信息、文化遗产、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等板块,及时公开我区文化建设发展相关信息。
2、设立“文化黄岛”、“黄岛区图书馆”、“黄岛文博”、“西海岸大学生艺术联盟”“西海岸文惠卡”等微信平台,并明确了新闻编发、维护人员工作责任和相关制度。微信平台开通以来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关注用户数量不断增长,我局也通过这些新的渠道实现了与西海岸群众良好互动。
3、2017年度,我局通过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微博、微信、便民服务明白纸、文化惠民宣传海报、公示牌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信息共计219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8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523条,公文和政策解读19条。
4、按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机关各科室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和产生的信息认真进行了梳理、分类,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形成了文广新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政务公开目录,确定了15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63项文化信息资源目录,其中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已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信息,文化信息资源目录已上传市、省统一系统。
5、积极参与了区电政办、区大数据发展促进局开展的公共服务清单编制培训会、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暨政务信息资源普查培训。局属科室、单位选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专项负责人员,2017年围绕政务平台信息上传工作、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召开了培训会,切实增强文广新局领导干部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整体政务公开能力。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市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 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未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公开形式有待改进等问题。对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继续以官方网站为主要公开形式,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采用多元化的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渠道。2018年度,我局计划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我局官方微博、微信的使用,以便于更加迅速地发布信息。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制度,拓宽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开展信息公开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青岛西海岸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3月26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1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2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37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37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1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10 |
八、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1 |
(一)部门网站或专栏(部门填写) | 个 | 11 |
(二)镇、街道网站或专栏(镇街填写) | 个 | 0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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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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