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青岛公交集团、交运集团(青岛)、青岛地铁集团、青岛真情巴士公司、青岛琴岛通卡公司: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60-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政策。为切实做好这项惠老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待范围
青岛市常住人口中60-64周岁老年人,使用“琴岛通老年人半价乘车卡”(以下简称“老年半价卡”),均可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外省、市及国(境)外的60-64周岁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护照、出入境证件等有效证件,办理“老年半价卡”后可享受上述同等优待。以上为老年人提供半价乘坐服务的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青岛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运营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城市轨道交通。
二、实施步骤
为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老年半价卡”的办理分为实施准备、集中采集信息、集中发卡、正式实施四个阶段。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采取在社区设立流动办理点的方式开展“老年半价卡”办理工作。截至2016年4月30日年满60-64周岁的老年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近的社区流动办理点进行集中办理。
(一)准备阶段(2月29日前)
1.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做好总体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召开60-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实施工作协调会,对各区市政府和有关单位筹备及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协调。
2.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各区市政府确定社区流动办理点数量和位置,制定社区信息采集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好具体办卡事宜和各项保障工作,并指导琴岛通卡公司做好信息采集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3.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民政局印制“采集信息和卡片发放明白纸”,并会同各区市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新闻宣传、明白纸发放及政策解释等工作。
(二)集中采集信息阶段(3月1日-4月8日)
1.琴岛通卡公司在社区流动办理点集中开展采集信息工作。
2.各区市政府负责协调流动办理点所在社区及有关部门,做好场地保障、秩序维护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集中发卡阶段(4月1日-4月30日)
琴岛通卡公司将制作完成的“老年半价卡”,分批送至流动办理点所在社区,由社区负责分发至办卡人手中。
(四)正式实施(5月1日起)
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60-64周岁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半价优惠政策。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全力以赴将此项惠民工程做好。各区市政府、高新区管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1名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按照《老年半价卡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在集中采集信息开始前,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本区市的专题协调会,确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
(二)集中办卡期间将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58个社区流动办理点,由琴岛通卡公司派遣办理小组分批次、分时段在各社区流动办理。各区市政府、高新区管委要根据本辖区老年人分布等实际情况,合理划分片区,根据流动办理点数量配额(见附件1),选定合适社区作为流动办理点,并做好相关人员安排。各区市政府、高新区管委请务于2月24日(星期三)前将《社区流动办理点及人员配备信息表》(见附件1),通过金宏网反馈市交通运输委(联系人:王在峰,电话:88013305、13863996988)。
(三)琴岛通卡公司要抓紧研究制定现场工作方案,积极与各区市政府、高新区管委进行对接,共同做好现场采集信息和发放卡片等工作,对流动办理点所在社区给予适当经费补贴。(琴岛通卡公司联系人:葛运升,电话:68860958、13553032017)。
附件:1.社区流动办理点及人员配备信息表
2.老年优惠卡信息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16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