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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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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2-05-07
  • 被解读文件字号 青西新卫健字〔2022〕59号
  • 文章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消防安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区卫健局、青岛市黄岛区消防救援大队、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

    一、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

    文件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原则,由区卫生健康局将备案托育机构信息发送黄岛区消防大队、开发区消防大队,消防部门按照属地原则配备专职消防联系人员,由区卫健局牵头,镇(街道)、消防等部门配合,每年对辖区内托育机构进行一次消防专项检查,指导托育机构做好整改工作,并就消防方面的问题进行答疑释惑,推动托育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二、完善消防安全培训体系

    文件明确区卫生健康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范围,消防部门协助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各镇(街道)积极协调消防联系人员每年在托育机构内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注重婴幼儿疏散逃生演练。

    三、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文件明确区卫生健康局落实牵头监管职责,区消防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职责,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促托育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托育机构做好消防安全管理,严管严控托育机构火灾风险,推动托育机构安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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