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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20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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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要点》、《青岛西海岸新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省、市、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确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及其他有关内容,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文件公开属性认定。要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起草单位(科室)在完成文件初稿送审前(或附发文说明)要提出公文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应说明依据,除此之外原则上一般默认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正式印发的文件要标注公开属性,从源头上杜绝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及解读。规范性政策文件对外公开时一般要配发“政策解读”材料,将文件出台背景、文件依据、主要内容的解析、阐释、说明等内容在解读中重点说明,对于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和方面要重点解读。同时探索采用漫画、动画、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解读形式做好解读工作。

  (四)推进专题会议、办公会议公开。对于可以公开的部门会议,要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探索并进一步规范第三方列席会议制度。涉及公众、企业利益的不涉密不敏感的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市民代表、行业专家、非官方媒体等第三方列席会议,逐步推动第三方列席部门办公会议制度常态化。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处理流程,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回复各种渠道的群众来信来访诉求,提升群众对新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满意度。

  (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按照新区管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2028号)文件的要求,在决策草案形成阶段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组织行业专家、专业机构对草案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必要时启动听证程序。在决策正式发布执行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效果评估。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任务,围绕我局承担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如遇特殊年份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加大对国家、省市近期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及时为企业发展解难纾困、提供助力。

  对本行业、本系统制定的涉及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在政府网站发布解读信息。对于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实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于上级部门出台的行业专业政策,实行“谁分管、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二)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方法。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一图看懂”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要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

  (责任部门:办公室、研究室、体制改革科)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识别群众关切点的敏感度,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及群众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敢于直面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畅通领导信箱、热线电话、电视问政、网络问政、行风在线等渠道,及时对信访、政务网络平台上群众提出的诉求作出反馈。

  (牵头部门:研究室、信访办;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四)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健全“政企直通车”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责任部门:办公室、体制改革科)

  (五)推进重要部署和执行过程公开。加强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健康等领域重要部署和执法、执行信息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六)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人口和家庭发展等领域的公开工作,提高群众对卫生健康领域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

  (责任部门:基层卫生健康科、医政医管药政科、中医药科、家庭发展科。妇幼健康科、老龄健康科等)

  (七)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及时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投资核准事项清单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地依法规范履职。

  (责任部门:体制改革科)

  (八)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力度。财政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况外,都要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加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责任部门:财务中心、审计办) 

  (九)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确保局领导班子能够按照选人用人工作原则,做好本局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新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招聘有关信息,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工作职责、压实各级责任。

  (责任科室:人事科)

  (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答复程序及格式,加强申请的分类管理。

  (责任部门:办公室)

  加强政务网站内容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网站各版块明确责任分工,由相关科室信息员负责上传信息每月不少于3条且其中至少有一条带图片、图表。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十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区融媒体中心以及其他门户网站、各大媒体的沟通交流,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责任部门:研究室、办公室)

  (十三)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结合新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不断修改和完善局级标准化目录,探索建立区级医院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向规范化、全面化、标准化稳步发展。

  (责任部门:办公室、局属有关单位)

  (十四)推进行政管理公开。及时公开机构职责、办公地址、公开电话;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服务职责和联系方式等。深化权力运行公开,进一步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责任部门:办公室、体制改革科)

  推进行业重点督办项目公开。定期公开本年度重点工作挂牌督办进展和完成情况,动态发布履职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监督的事项。

  (责任部门:督查考核办)

  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公开部门本年度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总体情况,凡不涉密的建议提案答复结果应向社会全文公开。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会议公开。公开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议题情况。公开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现场办公会等会议的纪要和有关情况。

  (责任部门:办公室)

  (十八)推动“政府开放日”常态化。每年举办2次以卫生健康领域各大版块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推动“政府开放日”向基层延伸,对我局重点任务、重大活动、阶段性工作安排等重要内容进行公示、讲解、展览,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开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保障公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权利,提升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指导局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医院开放日”活动。

  (牵头部门:办公室、研究室;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九)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逐步推进公立一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单位信息公开,探索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医院政务公开目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向基层进一步延伸,逐步建立“区级—院级—科级”三级政务公开层级,完善相关标准要求,进一步形成全方位公开格局。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工作机构。成立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务公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区疾控中心主任和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董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段勇、王刚、常志强、张志钧、徐桂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解、协调、督办和考核。局属有关单位参照制定相关工作机构并建章立制。

  二是分解压实工作责任。每年初将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修订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承担本科室(单位)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文件、资料的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发布。具体各科室、单位的职责清单见附件。

  三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工作报告,及时更新目录信息。每年1月底前发布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更新指南。随时监测各科室(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对信息更新时限提前预警,及时督促整改超期未更、更新格式及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工作。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局属各单位(科室)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部门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并按分级审核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核后,由各科室政务公开管理员确认后发布。相关审查制度和表格材料参照局机关保密制度汇编。

  五是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2次针对各科室、各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员的培训,解析年度公开重点、任务和考核指标,培训相关制度和网站使用方法。

  (二)规范政务公开标准

  按照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建立健全本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工作需要配套业务流程,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政务公开工作要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列入年终考核,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全局干部职工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进行培训、督办、通报,对态度不认真、工作走过场或者弄虚作假、不按程序和要求办事的,要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谈话,切实保障工作落实。

  将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和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培训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风行风测评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年中有推进、年末有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单位,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局领导约谈其负责人。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应当通过设立的公务邮箱、建议箱、公众受理电话等途径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整改。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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