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政府办公厅以及新区管委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66号;邮编:266400;电话:0532-861753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健康中国”战略,推行“健康西海岸”行动,统筹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坚定果敢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决心以及艰苦卓绝的努力,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打响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化、常态化。2020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专业化、标准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先后编制完成了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新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新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主动公开目录(简称“一方案三目录”),丰富官方微信公众号服务内容,创新局级政府开放日活动方式方法,推动公立医院开放日活动走向常态化,打造区级医院政务公开长廊,为新区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区卫生健康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加积极地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重点加强群众关切的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服务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在新区政务网累计发布信息269篇,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共计发布信息559篇,极大地满足了群众对公立医院优质医疗服务信息的需求。
图一 各渠道发布信息占比
2020年,区卫生健康局将信息主动公开与提升群众满意度相结合,以人民为中心,以便民为根本,在新区政务网、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平台的基础上拓展公开渠道,重点加强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内涵建设,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健康科普帖、漫画解析、动画视频演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回应社会关切的舆论大事件,解读政府出台的新政策,宣传医学常识,普及疾病治疗知识,报道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动态,同时嵌入电子健康卡、掌上医院、云急救、考试报名等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真正实现了“少跑腿”和“零跑腿”。2020年,区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149条、健康西海岸头条号发布信息312篇,全年累计阅读量1368.1万次,进一步发挥了政务新媒体强大的传播力,得到了新区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图二 各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发布信息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及时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其中因原依据的规章废止,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区政府责成我局重新作出答复一件,已按照要求重新给予了答复。
(四)监督保障
2020年,区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通过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的职责范围,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关系,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各有关单位年终科学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各单位、各科室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联络员制度并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力度,定期对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进行通报,充分调度各方面工作积极性,促进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五)创新创优
一是编制完成“一方案三目录”,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向基层延伸;二是打造区级医院“政务公开长廊”并开展横向评比活动,提高公立医院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三是整合全区医疗卫生资源,着力拓展官方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功能,由单一的宣传媒体平台向移动端综合服务平台转变,公众号的关注人数和浏览量大幅提升,进一步满足了新区群众对优质卫生健康服务信息的需求。
(六)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区卫生健康局承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7件,其中主办 25件、协办2件,承接办理政协委员提案47件,其中主办32件、协办15件、平时提案3件,办复率、面复率、落实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8 | 203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6 | 2 | 765 |
行政强制 | 1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323.193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压力巨大,新区卫生健康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勠力同心、奋力战疫,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与新区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要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积极性有待调动和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渠道多样性和平台内涵建设有待加强,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还不够多,大数据、云服务等技术手段的优越性体现的还不够明显。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创优,利用互联网+等新手段、新思维,推动信息公开供给市场化,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发布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区卫生健康局重点加强涉及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的审查工作,严格保护群众个人隐私,加强工作秘密管理,定期开展网络信息发布自查自纠,未发现网上发布违规信息现象。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机关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