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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3-31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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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

镇街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青西新管办发〔2018〕63号)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度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所有拟申报2021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数据产业政策的企业(前期已经认定的大数据企业需要重新申报)。

二、申报条件

企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含保税港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企业持续从事大数据相关业务,大数据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并有固定经营场所。

大数据主营业务需在以下范围内

(一)自身掌握大量数据并进行处理产生价值;

(二)提供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存储管理、数据分布式计算、数据可视化、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安全等服务;

(三)提供大数据资产运营服务;

(四)提供大数据咨询、培训、分析解决方案服务;

(五)围绕大数据产业链开展相关硬件设备生产;

(六)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运营服务;

(七)提供与大数据相关云计算服务;

(八)从事其他大数据技术或衍生产业。

三、申报材料

(一)《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三)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

(四)企业2021年度大数据业务收入明细表(附件3),以及相关业务合同和收入证明;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六)企业资信证明;

(七)企业大数据有关软著、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八)其他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四、工作流程

(一)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严格按格式要求填报《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书封面》(见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信用承诺书(见附件4)并附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上述各项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左侧装订胶装),纸质版需加盖骑缝章;并提供申报材料Word版、PDF版(申报纸质材料盖章后扫描),于2022年4月11日前报送至区工信局信息化管理科(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36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

区工信局牵头组织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示

区工信局对通过审核的大数据企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认定

公示无异议的大数据企业,按程序发文认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上公布认定结果。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促进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大数据和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西新工信字202019,大数据产业有关政策扶持对象为通过新区认定的大数据企业。 

(二)以前已经认定的大数据企业,若申报2021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数据产业政策,必须重新申报认定。

(三)申报单位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白贤强、赵滢,联系电话:86989356,86168249

电子邮箱:86168249@163.com

办公地址: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36室(长江中路369号)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书封面

      2.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表

      3.2021年度企业大数据业务收入明细表

      4信用承诺书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331

相关文件:关于开展西海岸新区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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