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163号)要求,现将我市遴选推荐2022年度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用水企业。依据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结合我市产业实际,遴选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味精、多晶硅、船舶制造等行业工业企业。
2.工业园区。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区(市)级以上工业园区。
二、基本要求
(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企业;
5.2021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6.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7.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4.满足国家绿色工业园区中水效指标要求,且水效为领先水平;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主要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
三、遴选程序
此次遴选工作结合评选2022年青岛市节水标杆企业、园区一并进行,有关要求:
(一)企业申请。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园区)于2022年8月8日前将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纸质版(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电子版报送至区工信局产业政策科,视同申请2022年青岛市节水标杆企业、园区,鼓励2021年获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2部门认定的山东省节水标杆企业参与遴选。
(二)区初审。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西海岸新区水务管理局、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按照入围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并报送市工信局。
(三)评选标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水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再审,评选出2022年青岛市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并进行公告。
(四)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局会同相关部门从2022年青岛市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水效领跑者。
今年5月底,新区管委印发实施《西海岸新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青西新管发〔2022〕15号),对获得国家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绿色数据中心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联系方式: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赵守菊,86989187区城市管理局(水资源保护发展科):崔玉萍,58953598
区发展和改革局(资源环境科):王翔宇,86985561
区市场监管局(计量科):王锐,86976193
邮 箱:kjjcxxtk@qd.shandong.cn
地 址:长江中路369号东区机关办公中心344房间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息化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