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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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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

各镇街经贸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8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鲁工信电子〔2022〕19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新区内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指以推广虚拟现实行业应用为目的,由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的,具有沉浸性、交互性等特点的虚拟仿真体验场所。

二、支持方式

上述范围内且符合申报条件的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对2022年1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项目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由体验中心统筹用于项目建设相关支出。

三、申报条件

(一)参与申报的体验中心运营主体应为企业、高校或社会组织,近两年在质量、安全、环保、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其中,运营主体为企业的,应在新区内注册登记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央企分公司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二)体验中心在新区内建设运营,运营主体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和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能为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有固定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功能区分合理,设计新颖。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不少于5台(套),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形成的体验类型不少于10种,具备承担30人以上规模集中体验或演示环境的能力。

(四)入驻的解决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发展政策,知识产权明晰,特色鲜明、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

(五)体验中心需以推广虚拟现实行业应用为目的,面向公众或特定群体开放。应具有体验模式多样性、体验技术创新性等特点。可通过服务专员讲解、现场演示和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进行体验内容展示和传递,根据行业真实应用场景和操作习惯进行模拟体验。

(六)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2022年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此表无需装订到资料中,单独递交WORD版+盖章扫描件各一份)。

(二)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申报书,具体包括:

1.《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主要包括:信用承诺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体验中心基本情况,体验中心详细介绍及相关附件等。

2.《建设费用明细表》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解决方案开发、采购、人员劳务、场所设计支出费用发票、合同复印件,申报单位将发票、合同复印件按照建设费用明细表填列顺序附后。若解决方案和场所由申报主体自行开发、设计,需要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建设费用核算报告。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以上材料需真实、合法、完整,纸质版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并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

请各申报主体于9月2日15时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WORD版+盖章扫描件)报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管理科(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36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要求

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申报主体,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工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郑勇振、刘广程,0532-85913370

区工信局:白贤强,0532-86989356、15192555266

附件:1.2022年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xlsx

        2.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申报书.docx

        3.建设费用明细表.xlsx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5.附件5: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鲁工信电子〔2022〕194号).pdf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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