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打造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在决策支持和智力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实施细则》(青科规〔2022〕2号)规定,按照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课题
(一)青岛市打造康复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研究
研究内容:结合康复大学落户我市,聚焦康复领域学科、科技、人才优势与我市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融通发展,加强政产学研合作,对接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研究校地、校企合作模式和落地机制,打造康复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助推中国“康湾”建设。
考核指标:完成研究报告,提出我市打造康复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具体举措,推动康复领域产学研合作。
申报方式:公开申报
项目研究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
拟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青岛市构建开放型科技创新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立足我市科技创新体系与工作实际,结合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对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现状进行评价,研究探讨开放型科技创新体系与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对我市科技创新的影响因素,提出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的创新资源布局、改革举措和政策保障等工作思路和建议。
考核指标:完成研究报告,提出我市构建开放型科技创新体系的具体建议和举措,为我市科技工作提供参考。
申报方式:公开申报
项目研究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
拟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青岛市科技创新支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部署和要求,立足实际,梳理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需求,提出支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布局、重点任务及政策保障等方面的建议和举措,提高科技创新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考核指标:完成研究报告,提出我市科技创新支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体建议,为政府工作提供参考。
申报方式:公开申报
项目研究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
拟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四)青岛市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我市科技“放管服”改革,针对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开展研究,分析影响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堵点和难点,围绕我市如何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释放科技创新发展潜力,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从激励手段、激励创新主体和激励举措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和措施。
考核指标:完成研究报告,提出我市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改革的意见建议,为政府工作提供参考。
申报方式:公开申报
项目研究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
拟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五)驻青高校院所科教产融合发展生态构建与运行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发挥高校院所科技创新“策源地”作用,立足科教产融合发展现状和单位实际,分析科教产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借鉴高校院所的先进工作经验,围绕科技人才培养、研发能力提升、校(院所)企合作、科教产资源融合等方面,从平台搭建、生态营造、机制运行、政策保障等角度开展研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和实施路径。
考核指标:完成研究报告,提出驻青高校院所科教产融合发展生态构建与运行机制方面的具体建议,为政府工作提供参考。
申报方式:公开申报
项目研究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
拟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为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软科学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2.申报单位应为在科技创新方面具有丰富的政府政策建议研究工作经验,相关研究成果被党政机关或有关职能部门采纳应用,研究人员配备较强、条件保障到位。
3.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能够全面实行预算管理,科研经费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4.联合申报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合作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5.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项目受理后统一进行查新,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6.项目研究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
(二)课题负责人
1.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2.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有在研或未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三、资金支持方式
(一)战略研究计划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年以内。
(二)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实际市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研究课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采用无偿资助方式予以支持,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项目资金。
四、申报说明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使用“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注册项目申报账号,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
登录后,通过“项目管理”—“项目申请”—“新建”对话框选择:申报年度“2023”—“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根据所申报项目选择正确的对应选项(例如,创新生态营造专项—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基于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探索创建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路径研究),网上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任务书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1.符合申报总体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企业单位提供当期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当期经费收支表;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6.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7.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书下载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注意:①申报书封面盖章;②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签字盖章;③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④加盖骑缝章)。
上述材料为电子版,涉及各类证照及证明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原件上传系统。
(三)项目受理时间及地点
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2年10月25日9:00至2022年10月31日17:00)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11月1日17:00前完成项目在线审核,通过系统生成项目项目主管部门意见,盖章扫描后上传,完成提交。申报材料及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均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四)业务咨询及监督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85911349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937275
新区科技局产业政策科 联系电话:86989187
2.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85911316
3.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532-80993136
西海岸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