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和园区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西海岸新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和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按照《通知》中明确的试点方向,组织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申报,鼓励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供应商与应用企业联合申报。西海岸新区推荐申报企业、园区数量各1个。
二、申报条件
1.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使用或生产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5)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6)2021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高于行业平均值。
2.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申报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4)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5)园区建立履行废水循环利用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企业、园区按照《通知》中要求的格式分别填报《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申报书》《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申报书》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推荐表》,务必于11月4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电子版材料(word和PDF各一份)报送至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
联系电话:86989187
邮 箱:kjjcxxtk@qd.shandong.cn
地 址:长江中路369号东区机关办公中心344房间
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5.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和园区的通知.doc
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