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贸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信发〔2020〕67号)、《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鲁政字〔2021〕128号)等文件要求,培育大数据产业发展及应用创新典型,促进示范交流,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优秀大数据产品、优秀大数据解决方案、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和重点大数据企业、重点大数据资源(以下简称“三优两重”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面向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政府治理、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大数据产品、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企业及数据资源开展征集工作。其中,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应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大数据应用案例应建设在山东省内并投入使用,具备可复制、可推广性;大数据企业应在青岛市内注册登记;大数据资源应更新及时、具备一定规模,可共享、开放、流通或有条件利用。
二、申报主体
“三优两重”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其中:
1.大数据产品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2.大数据解决方案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3.大数据应用案例由用户单位(建设单位或投资单位)作为主体申报;
4.大数据企业由从事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流通、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单位(大数据产业供给侧企业)作为主体申报;
5.大数据资源由数据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方式,申报单位登录http://www.sdditai.org.cn/sylc2022rksb,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证明资料,并在材料提交成功后截图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86168249@163.com。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齐全完整、描述翔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在线上传扫描件缺少承诺书、证明资料等关键材料或者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由申报单位自行保留并备查;
2.同一单位申报多个“三优两重”项目,应分别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信息应为可公开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申报的情况,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三优两重”入围资格。
四、工作程序
(一)材料申报。申报单位须在12月3日前完成线上填报。
(二)材料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材料复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查。
(四)公布结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复审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开展实地审查,于12月底前确定“三优两重”项目名单,后续将开展供需对接、案例推广等活动。
五、其他事项
(一)“三优两重”项目申报材料同时实现全省大数据产业生态建设工程(鲁工信数据〔2022〕146号)入库,并将用于编制我市大数据产业企业名录和大数据产品导向目录,同时推荐至省厅用于编制我省大数据产业图谱及名录集、案例集等工作,请各大功能区、镇街积极组织辖区内单位积极申报。
(二)各单位申报数量不限。
(三)往年曾入选的“三优两重”项目,仍需提交申报材料,经评审后,方能入选2022年度“三优两重”项目名单。
联系人:白贤强、赵玥滢,86168249
邮 箱:86168249@163.com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