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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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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管局办公室、银保监会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29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绿色数据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依据《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二、推荐条件

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数据中心所有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划和布局要求,实现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优先推荐位于国家算力枢纽及国家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的数据中心。

(三)机柜资源、算力负荷、网络资源等算力资源利用水平处于行业内先进水平,算力算效水平高。

(四)能源利用效率高,电能利用效率原则上应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较高。

(五)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高,建立并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开展绿色运维,积极提供绿色公共服务,能够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供给能力提升。

(六)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推荐程序

各数据中心按照6部委印发的《通知》组织开展自评价及第三方评价,并向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同步报送。各数据中心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分别对自评价及第三方评价的真实性负责。纸质版申报材料(四份)及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请于2022年12月13日前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

联系电话:86989187

邮    箱:kjjcxxtk@qd.shandong.cn

地    址:长江中路369号东区机关办公中心344房间

附件:

1.附件1.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docx

2.附件2.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wps

3.附件3.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wps

4.附件4.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wps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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