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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创新成果提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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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能区有关部门

各镇街经贸部门,各有关驻区高校,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我区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促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现开展2020-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创新成果提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提报范围

2020-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见附件1)。

二、提报内容

(一)创新成果。2020-2022年度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大数据高层次人才基地(含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承担单位提报2022年1月1日以来形成的重大创新成果(模板见附件2),包括但不限于:

1.聚焦大数据科学与工程研究,在大数据采集、清洗、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算法及模型、安全以及大语言模型等方面取得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成果等;

2.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攻克的关键技术难题,实现的关键技术创新应用、重要成果转化,以及形成的优秀解决方案或产品(服务)、专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具有突破性、前沿性的研究成果。

已提报过的成果不得再次提报。

(二)年度报告。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的承担单位提报工作报告,包括:工作开展取得成果及效益、典型服务案例或实训案例、下步工作计划等(模板见附件3)。报告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提报程序

(一)材料提报。各承担单位分别填写创新成果申报书或年度报告,相关材料要符合要求、真实有效,并于10月10日前将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通过金宏报送至“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管理科”或发送至邮箱:86168249@163.com。

(二)评估评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专家对提报的创新成果进行评选,对各单位提报的年度报告进行评估。

(三)成果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创新成果榜单,在2023年第十六届中国(济南)国际信息技术博览会上发布,并形成创新成果、服务案例、实训案例汇编。

四、其他事项

(一)各大功能区、镇街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承担单位做好材料上报工作。

(二)2020-2022年度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的承担单位均需提报年度报告,如有符合要求的创新成果,也可选择提报创新成果(二选一)。每家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大数据高层次人才基地承担单位可申报多项创新成果,成果应属于大数据领域。

联系人:王登振,联系电话:86989356


附件:1.2020-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名单.doc

      2.大数据发展创新成果申报书模板(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高层次人才基地).doc

      3.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年度工作报告模板(服务机构、实训基地).doc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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