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青岛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等园区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青岛市科教产融合园区建设方案(2021—2023年)》(青政办字〔2021〕21号)文件精神,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青科规〔2021〕15号)和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园区培育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4年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结合所属园区主导产业领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方向
1.项目名称:高画质、低功耗新型液晶显示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所属园区:青岛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项目内容:针对液晶显示产业发展瓶颈,研发行业领先的Mini LED背光技术、AI画质处理技术以及引领行业的低功耗场序液晶显示技术。研发高压Mini LED芯片、AM驱动芯片、高色域光谱匹配设计以及相关驱动控制算法等关键技术,实现液晶模组对比度、色域等关键显示画质指标的突破;突破RGB三色背光的场序液晶显示控制、场序色分离抑制、频闪消除、AM驱动数模混合调光等关键技术,实现液晶显示功耗大幅度降低。
考核指标:建立高画质、低功耗新型液晶显示技术研究开发平台,实现液晶显示对比度≥50万:1,色域≥90%BT.2020,刷新率≥240Hz,AI画质场景识别准确率≥90%;实现场序液晶显示较现有液晶显示功耗降低50%以上。申请发明专利30件;完成行业标准1项。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亿元,利税3000万元。
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2.项目名称:8K/4K广播级监视器的研发及应用
所属园区:西海岸新区灵山湾影视科技分园区(培育)
项目内容:研制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8K/4K广播级专业监视器设备,满足专业广播电视行业需求。攻关8K/4K超高清信号解析及信号处理技术、8K/4K广色域映射技术、1000nit典型高亮模组及散热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监视器产品国产化示范应用,并在亮度、对比度、色域范围、动态范围、信号接口等客观指标以及主观观感上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实现超高清制播系统关键链路国产化替代。
考核指标:研制出8K/4K显示的18英寸、24英寸、27英寸、32英寸、55英寸广播级监视器各一款;最大亮度不低于1000尼特(55英寸不低于700尼特);面板灰阶量化级别不低于10bit;色域覆盖率≥85%BT.2020;12G SDI或12G SDI组输入输出。申请发明专利3项,新增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利税150万元。
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和单位须符合上述申报领域方向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6号)、《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科教〔2021〕21号)、《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青科规〔2021〕15号)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此次申报项目为青岛市园区培育计划项目,项目重点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领军及重点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申报单位应为在园区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科学性、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四)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有超过1项(不含1项)在研项目或2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常参加2023年验收的项目除外)。参加过相关指南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申报。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和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五)联合申报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六)申报单位为科技统计调查纳统单位的,应提供上年度研发统计填报材料。规上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为2022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为零或规模以上企业未按规定在相关统计系统填报的不得申报。
(七)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科研助理信息。
(八)若申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保密等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
(九)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
三、支持方式
(一)青岛市园区培育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二)单个项目申报市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根据项目体量、企业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分层次的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应匹配自筹资金,市财政资金支持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度的50%。市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2024年项目和资金额度将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采取政府无偿资助等方式给予支持。
四、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青岛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见附件1、2、3),并于2023年10月16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及签字后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至新区科创委办公室,电子材料(申报材料的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请同步报送至邮箱。
申报单位可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作为相关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琦、逄皓
联系电话:0532-86989353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69号机关东部办公中心838室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xqkcwbgs@163.com
附件:1.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