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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0-11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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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

各街镇经贸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与制造业融合创新,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现面向全区企业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工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5G行业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工业互联网园区等七大方向,遴选一批标杆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明确路径和方向。

二、申报条件

(一)除工业互联网园区外,其他方向的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应在西海岸新区内注册并实际运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省级电信运营商可不受独立法人限制),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工业互联网园区方向,申报主体应是青岛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并由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专门运营管理单位,管理主体明确(详见附件之1)。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应于2023年获得贯标评定证书。中央及省属驻青企业、已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AAA级认证的企业申报贯标示范方向、已列入上年度工业互联网园区培育名单的申报园区方向均不占申报名额。

(三)各申报方向不支持已列入前期同方向示范的项目重复申报。除试点方向外,不支持未建或在建项目申报。同一企业只能牵头申报一个方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环境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存在过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被列入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3.不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4.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5.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围绕试点示范内容,认真组织辖区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证明材料完整并真实有效。

(二)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请填写“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材料需A4双面打印并胶装,加盖公章。

(三)请申报企业于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区工信局信息化管理科(地址:黄岛区长江中路369号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36室)。

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1日     

(联系人:刘嘉,联系电话:8616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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