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青岛市卓越工程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等重点产业领域,建成首批卓越工程师培育人才信息库,年内从中遴选不低于30名卓越工程师重点培育对象。年内遴选30家企业,搭建政府指导下的“企业+高校+专业机构”示范性培育站点。优先推荐卓越工程师培育对象参加国家、省、市各类高级研修项目,提升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引导企业开展工程师系统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前沿技术、提升创新能力;支持卓越工程师培育对象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交流与合作。
二、申报条件
(一)卓越工程师培育站点
1.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注册三年以上(截至2023年11月1日),独立法人企业或独立纳统、纳税企业以及中央、省驻青企业分支机构。
2.具备完善的卓越工程师培育体制机制,按照《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方案》要求,建有卓越工程师培育体系、培育机制与培育路径,具备明确的卓越工程师培育标准和未来三年培育目标。
3.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工程师队伍,企业全职在岗工程师中申请纳入“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人才库”的工程师不少于5位。工程师队伍建设成效特别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
4.具备明晰的卓越工程师引育计划,与科研院所或高校、人才服务机构联合申报,与科研院所或高校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与人才服务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引育服务关系。
5.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卓越工程师培育对象
1.申报企业条件
(1)申报人选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依托企业须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注册五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重视工程技术人才的引育留用并有完善机制,能够为人选开展工作提供充足完备的条件支撑。
(3)有健全的财务和管理体系,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有序运行。
(4)主营业务属于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有明确工程建设、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方向。
(5)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能够较高地进行研发投入。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下同)不低于4%;在2亿元以上、10亿元(含)以下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5%;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或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
2.申报人选条件
(1)申报人选不受户籍、性别、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须具有高超的专业技术或过硬的技能,在我市范围内企业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一线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包括我市离岸创新研发基地的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45周岁以下青年工程技术人才积极申报。
(2)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追求卓越的态度、爱国敬业和艰苦奋斗精神、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好的人文素养。
(3)五大核心能力突出,包括专业技术研究能力、工程实践与应用能力、实际问题解决能力、专业学科交叉与整合能力、创新变革能力。
(4)系统深入地掌握工程原理、工程技术、工程科学和本专业的理论知识,熟悉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制造系统以及本专业的最新发展状况和趋势。
(5)具有突出的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具有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的重大成果。主要工程技术成果重点应在评选年度的近三年取得。
(6)原则上应具备工程技术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如有对青岛市产业发展做出特别突出贡献者,或年薪超过20万元的工程技术人才可不受此限制。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时间于11月29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资料
1.《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站点申报书》、《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人才库信息表》、《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站点汇总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与联合申报的科研院所或高校、人才服务机构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
4.企业“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5.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经政府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及企业称号等证明文件。
五、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填报《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站点申报书》、《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人才库信息表》和《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站点汇总表》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xhagxjcxfhk@qd.shandong.cn)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人才科。
(二)主管部门推荐。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对企业情况及培育站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
(三)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对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卓越工程师培育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与高校及专业机构合作培育机制、卓越工程师培育成效以及未来工程师人才引育计划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库培育人才和培育站点。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发动。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企业推荐申报,确保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率。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须应报尽报。
(二)严禁弄虚作假。申报对象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资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对象的参评资格。
七、联系方式
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人才科
联系人:王金玲 冯明君
联系电话:85161798
联系地址:黄岛区长江中路369号东区办公中心342房间
电子邮箱:xhagxjcxfhk@qd.shandong.cn
附件:1.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指导方案.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