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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2-18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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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

各镇(街)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管局办公室、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34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3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据《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以及提供算力服务的超级计算、智能计算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二、申报条件

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数据中心所有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划和布局要求,实现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原则上推荐的数据中心规模应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公共机构、金融领域数据中心除外)。优先推荐位于国家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的数据中心。

(三)机柜资源、算力负荷、网络资源等算力资源利用水平处于行业内先进水平,算力算效水平高。

(四)能源利用效率高,电能利用效率原则上应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0879)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高,积极利用储能、氢能等技术。

(五)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高,建立并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开展绿色运维,积极提供绿色公共服务,能够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供给能力提升。

(六)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相关数据中心对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创建和自评价(见附件2),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及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见附件3),并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纸质版)。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版各一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电子版材料应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报送。

(二)初审推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等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市级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数据中心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拟推荐名单,并提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其他事宜

(一)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参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第三方评价,且应与数据中心自评价活动保持独立性,不得参与自评价报告编写。各数据中心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分别对自评价及第三方评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市设立的分(子)公司所属数据中心由集团公司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金融机构、公共机构所属数据中心分别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通知,并由其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附件:1.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doc

      2.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wps

      3.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wps

      4.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wps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8日                

市工信局联系电话:85916711

区工信局联系电话:86989187

邮箱:kjjcxxtk@qd.shandong.cn

地址:长江中路369号机关东部办公中心344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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