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服务我区科技成果参评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同时持续做好2023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就开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登记范围
拟参评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和未进行成果登记的2023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
二、登记流程和要求
1.登陆国家科技成果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安装、运行,按照登记表填报要求如实填报该表。
2.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登记年度选2023年,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要求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不填写;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要求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3.未进行成果登记的2023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获奖以后可以随时进行成果登记。
4.填写完毕后,通过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文件名默认为cgsbqy.zip,切勿修改文件名)。同时还须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一份,(1)各类政府计划项目:项目验收或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验收、结题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2)自选项目(计划外):鉴定、结题、验收或评价报告,结题、验收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
5.请各成果完成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要求填写登记系统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导出的压缩文件和电子版证明材料发送到邮箱kjjjsscglb@qd.shandong.cn。邮件中还应包括项目清单(参考附件1《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联系人及电话。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已在青岛市做过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不用重新登记。
2.不在本次重点登记范围内的成果,随时受理申报。
3.《科技成果信息表》和《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根据情况如实填写,没有相关需求的可不填写。
四、联系方式
邮箱:kjjjsscglb@qd.shandong.cn
联系电话:85161772
附件:1.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