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及已公告企业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3-22
字体大小: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和市工信局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我区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及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

2.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3.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附件2)。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提出申请,如实填报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向区工信局提交申请,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上报。符合多个领域规范条件的企业应分别填报申报材料,提交申请。区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对企业情况要进行实地调查和信用核查(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上传平台。

二、已公告规范条件企业的信息采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已公告的规范条件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已纳入公告的规范条件企业(附件3)应如实填写年度信息采集表,经区工信局审核后,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上报。区工信局初审确认后,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上传平台。

三、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企业将2024年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年度信息采集的相关材料于4月15日前按要求上传平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程序进行初审。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各领域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zip

      3.已公告规范条件企业名单.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2日                 

(联系电话:86989187)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