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发办〔2016〕32号)精神,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基层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精准扶贫,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依据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现在新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技特派员应符合以下条件:新区企、事业单位或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良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专业素质强,身体健康。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科技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三农”服务。
2.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基层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力,熟悉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先进适用的技术与产品。一般应当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
3.志愿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工作,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4. 按照“自愿互利、双向选择”的原则,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在山东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注册,经县市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省科技厅备案并颁发证书。
5.科技特派员服务期一般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参加山东省科技特派员年度绩效评价不称职的科技特派员,取消其备案资格。无故不参加年度绩效评价的科技特派员,视为放弃备案资格。
二、主要职责
1.开展技术示范推广。针对新区农业农村发展科技需求,加速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地方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2.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及时有效解决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3.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视频互动、现场交流等各种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广泛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宣传和农民科技培训,培养当地技术骨干力量,提升农民科技素质。
4.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当地企业和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需填写科技特派员申报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
2.请于7月2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报送至新区科技局科技项目科(地址:长江中路369号227室)。
3.市科技局将按程序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认定科技特派员。
4.经认定通过的科技特派员登录山东省特派员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按程序进行备案审核。
四、联系方式
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科技项目科 85162335
电子邮箱:kjjzhjhk@qd.shandong.cn
附件:1.青岛市科技特派员申报表.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