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市工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25年度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全区2025年度青岛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1.申报企业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
2.在青岛市注册一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
3.申报智能工厂的企业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
4.申报数字化车间的企业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5.申报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6.符合青岛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及自动化生产线认定标准。
(二)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项目
1.申报企业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运营单位,且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为在青岛市实施行业或区域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且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之间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
二、申报材料
(一)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1.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3.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企业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https://sdpg.cspiii.com/userLogin)点击“评估评定”,登录或注册并填报相关数据后,点击得分即可导出);
5.企业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证明材料;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项目
1.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项目申报书;
2.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的证明材料;
3.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合同;
4.采购设备、软件合同,采购发票和付款证明(银行付款单;在汇票结算时,提供对方收款收据),如有国外采购,另外提供报关单和对外付汇证明;
5.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请各申报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网址: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选择“2025年度青岛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栏目,于10月18日(星期五)17:00在线填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待区市初审通过后,导出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一份,与项目汇总表一并于10月23日(星期三)前报送至西海岸新区工信局信息数据科(长江中路369号东区行政办公中心236室,联系人:刘嘉,电话:86168249)。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申报指南,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在线初审,查询企业是否存在失信惩戒信息,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国执行公开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书面征求生态环境、节能、公安和法院等单位意见,初审结果函告同级财政部门。
(三)市级审核。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后,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通过对推荐申报材料评审认定和现场审核确认等程序,对项目进行查重并复核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等要求。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现场核查工作、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
(二)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或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取消政策性资金扶持。
(三)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未尽事宜,以《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工信领域配套细则》(青工信字〔2023〕83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青工信字〔2022〕59号)等文件为准。
政策通平台技术支持热线:85017188
政策咨询电话:85913081或85911247
附件:1.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申报书.doc
2.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认定标准.doc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