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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10-16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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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

各镇街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新技术、新产品就地应用,根据市科技局工作安排,结合《青岛市实施“硕果计划”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措施》《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奖补实施细则(试行)》(青科规〔2023〕9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奖补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是指围绕我市城市更新建设和实体经济重点产业链发展,区(市、功能区)投入资金、资源等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展产品(服务)应用示范或小批量测试验证活动。

(一)项目符合我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七大优势产业、十大新兴产业和七大未来产业支持方向,或属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应用示范或验证地点在本市辖区范围内;

(二)项目所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拥有清晰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以此为基础构建新的应用场景,或能够为重点产业链发展起到强链、补链、延链等作用,示范效果明显,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相应的产品(服务)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不含税),测试验证的新产品数量不高于1000件。

(三)产品(服务)应用示范或小批量测试验证活动应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以后,且截至申报之日前已实施完成。

二、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并由项目建设单位联合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单位共同申报。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涉及的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单位为我市经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专业技术开发团队。

(三)申报单位为科技统计调查纳统单位的,应提供上年度研发统计填报材料。

(四)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科研助理信息。

(五)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

三、支持方式

(一)根据项目绩效评价和综合评估意见,按照不超过相关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个区(市、功能区)支持不超过2项。对采用同一新技术新产品的项目不重复奖补。

(二)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将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申报材料

(一)青岛市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表及实施情况报告,涉及测试验证活动的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清单;

(二)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发表论文、所获荣誉、技术成果检测情况等;

(三)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购置产品(服务)的费用清单等相关投资额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中介机构需满足资信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或税务师协会出具的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及不重复申报市级财政补助类扶持政策承诺。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没有账号的,按个人或者单位注册流程进行注册,并及时联系申报单位、主管单位进行账号绑定审核。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申报(推荐使用谷歌、360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

登录主页面后,在“奖补类项目—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模块中,通过“奖补申报”—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栏,点击“申报”,确认申报类别后,进入“申报材料”,网上填报“青岛市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表”、“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测试实际发生投资情况说明”、“承诺书”、“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项目绩效目标表”、“上年度研发统计填报佐证材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和有关附件,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项目管理等情况。

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4年10月15日12:00至2024年10月23日17:00)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及推荐函均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技术咨询电话:0532-80993136

(二)组织推荐

新区工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绩效评价,并通过系统下载审核通过的单位清单,生成推荐函,将推荐函、绩效评价报告和“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版于2024年10月28日17:00前上传系统。

(三)业务咨询及监督

1.业务咨询

新区工信局技术市场服务科        联系电话:85161772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孵化处        联系电话:85911060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630985/85938030

2.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85911316


附件:“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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