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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12-23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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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服务我区科技成果参评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同时持续做好2024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建议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就开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青岛市内单位单独研究开发,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与市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其中,执行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重点登记拟参评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和未进行成果登记的2024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

二、登记条件

1.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新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新区的科技成果登记、公示、汇总报送等工作。

2.各级各类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计划项目形成的成果。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验收、结题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

3.自选项目形成的成果。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国有企业等支持形成的成果,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其余(含个人自选研发)项目形成的成果,提供评价报告。结题、验收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

4.科技成果登记按照属地管理或行业管理,不得重复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登记。

三、登记流程和要求

1.成果完成单位登录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安装、运行,按照登记表填报要求如实填报该表。

2.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要求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不填写;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要求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3.填写完毕后,通过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文件名默认为cgsbqy.zip,切勿修改文件名)。按要求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应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考附件1,以下简称公示函)。

4.成果完成单位将成果登记压缩包文件、公示函word版、盖章公示函扫描件以及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附件资料扫描件报送至主管部门。邮件中还应包括联系人及电话。

5.主管部门将科技成果完成情况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将统一报送青岛市科技局。

6.有转化需求的项目或者重大项目(不限于此次成果登记的项目)需填写科技成果信息表(附件2)和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3),以电子版格式一并报送。

7.各完成单位系统填报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其他要求

1.强化成果完成单位主体责任。成果完成单位负责对登记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核实,确保登记的科技成果真实有效、分类清晰、信息完整,为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统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打好基础。

2.高度关注重大成果、可转化成果登记。成果完成单位要充分挖掘重大成果和对转化有需求的科技成果,相关成果优先登记,主管部门定期在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上推介展示,推动成果转移转化。

3.实行常态化申请。不在本次重点登记范围内的成果,随时受理申报。

四、联系方式

邮箱:kjjjsscglb@qd.shandong.cn

联系电话:85161772,85165815


附件:1.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docx

      2.科技成果信息表.docx

      3.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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