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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用水企业省级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4-10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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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现面向全市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据《山东省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是指在我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工序、设备用水效能达到相应行业国家节水型企业标准,且持续提升用水效能的企业。遴选对象主要为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二、申请企业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报上一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五)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七)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符合《办法》中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向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通知》),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初审。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利、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通知》和《办法》要求,组织对本地区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对企业情况要进行实地调查和信用核查(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择优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水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区(市)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严格按《通知》要求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上报参评名单和材料。

四、工作要求

请申报的企业于2025年4月21日17:00前将申请报告材料及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送至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电子版发至邮箱“kjjcxxtk@qd.shandong.cn”,逾期不再受理。地址:长江中路369号,机关东部办公中心344房间。联系电话:86989187。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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