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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6-10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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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省科技厅、市科技局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推荐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青岛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2024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2.企业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均已按要求在当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24年度的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且较2023年度研发投入有所增长。

3.企业2024年度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须达到4%以上;2024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须达到6%以上。

4.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具备良好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情形。

5.如是纳统企业,在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基础上,还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企业2024年度研发统计年报报表。

(二)补助标准:

1.2024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对其2024年度研发投入的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2024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企业,对其2024年度的研发投入,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确定统一补助比例,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5%。

2.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对其2024年度的研发投入,按10%比例给予补助。

3. 2024年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对其最低给予10万元补助。

4.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不足1万元的不予补助。

5.同一企业符合以上多项补助标准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补助。

二、申报流程

根据《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鲁科字〔2025〕25号)和申报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相关企业通过单位法人或者单位法人设定的云平台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后,找到网上大厅-平台-山东省科技企业管理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要求,在线填报补助信息,上传佐证材料(2023年和2024年两个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封面、A100000表第一页、A107012表第一页,请务必上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系统下载的原始PDF版,示例参见附件3),系统自动识别显示相关数据,企业确认系统补助信息无误的,下载确认表和承诺书盖章上传(附件4),并点击提交确认。申报集成电路领域补助企业还需填报《集成电路领域企业有关情况说明》(附件2)并附企业知识产权等技术领域相关证明材料,不填写或证明不充分的按统一补助比例执行。全部信息填报完毕并自评无误后,由企业管理账号审核提交(新区范围内所有企业(含自贸片区)主管部门选择西海岸新区科技局,请勿选择自贸片区)。企业须对所提报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负责。

三、有关要求

系统开启时间为2025年6月9日9:00,新区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请相关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提交、审核确认时间,避免临近系统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企业自行负责。

四、联系方式

新区科技局:85161795

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


附件:1.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docx

      2.集成电路领域企业有关情况说明(参考模板).docx

      3.企业上传佐证材料示例表.docx

      4.承诺书模板.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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