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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7-29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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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根据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申报的通知》,现组织开展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和“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需求,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家电、生命健康、低空经济、现代海洋、未来产业等七个领域(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1.战略定位。实验室定位明确,研究领域和方向聚焦,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清晰,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科技问题,面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有组织科研活动。

2.依托单位。除数学、物理、地球科学等自然科学基础学科外,市重点实验室须由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依托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按牵头单位确定市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

3.人才队伍。实验室主任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须全职全时在实验室工作,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实验室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研究人员占比不低于40%。学术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非依托单位人员担任。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13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1/3。

4.科研能力。依托单位研究团队近五年应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其中,高校、科研院所近三年内承担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其他类别项目(包括横向课题)不少于10项,取得科研项目总经费平均500万元/年以上。企业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且研发经费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近三年内承担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其他类别项目(包括横向课题)不少于5项,取得科研项目总经费平均100万元/年以上。

5.科研条件。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物理空间相对集中;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未来产业等领域方向科研场地面积、仪器设备原值可适当放宽条件),科研仪器设备与研究方向配套且满足研究需求。

2024年新获批建设的实验室,2年建设期满后按照市重点实验室重组标准进行验收评估。

三、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选择“平台管理”模块,点击“申报指南”-“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申报”-“申报”-“确定”,查看填写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审查。(注:首次使用该平台须先注册账号,申请注册后,请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任务书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四、申报时间

实验室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09:00至2025年8月14日17:00,申报材料按时完成系统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五、有关要求

1.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依托单位最多不超过3个。多个单位共建的,以第一依托单位组建条件为主。同一实验室只能通过单个主管部门推荐,不得多头推荐,多个依托单位联合申报的实验室,由排序第一位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推荐。

2.实验室须符合上述申报领域及方向,实验室名称要结合科研优势和特色,精准体现研究方向和应用领域,避免过于宽泛。

3.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依托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的依据。

六、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局:85162335

2.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532-85912992


附件: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申报领域及方向.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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