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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市2026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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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青岛市2026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重点支持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节能环保)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项目的企业。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指同时列入青岛西海岸新区2025年、2026年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库的企业。

对已达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标准,因特定原因未列统的企业,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上一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务部门盖章),可视同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未列入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含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三)根据山东省财政厅等17部门印发《关于深入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5〕18号),企业应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对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不予支持。


(四)企业在2023-2025年度内取得了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变更备案时间的,以首次备案时间为准,具体以备案项目代码前两位认定。

(五)企业在2025年度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达到500万元。

申报设备是指在我市辖区内使用且处于运行状态,设备生产年限在2023年-2025年,与研发、生产、检测直接相关,且对企业现有设施、技术工艺等改造提升具有明显积极作用的设备(不含二手设备)。单台设备价格(不含增值税)不低于1万元。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青岛政策通”(http://zccx.qingdao.gov.cn)“青岛市2026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报”专栏,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有意按《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青工信字〔2025〕64号)第五条第二款(见附件9)申报的企业,还需根据要求准备全部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区工信局技术改造科,地址:管委(区政府)办公楼(长江中路369号)469室。

具体程序和要求请见附件《青岛市2026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报指南》。

三、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17:00。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86988735,“青岛政策通”技术支持:13375429817

关于印发《青岛市2026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青工信字〔2026〕53号)(1).pdf

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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