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党组书记 谢龙目
根据《关于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青西新管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区工信局联合区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1、新区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工作如何具体开展?
按照“总量控制、科学布局、有序推进、健康发展”的总原则,促进我区高层工业楼宇经济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成立青岛西海岸新区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区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负责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审批、建设、招商、运营、政策兑现等监督管理工作。
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实行属地管理。项目位于大功能区启动区范围以内的,由大功能区负责管理;项目位于大功能区启动区范围以外的,由所在镇街负责管理。
2、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应如何审批?
项目单位向所在大功能区或镇街提交《西海岸新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申请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各大功能区或镇街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成员单位集体研究审定。
3、高层工业楼宇项目手续办理相关规定有哪些?
项目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各相关审批单位要特事特办,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时限,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4、高层工业楼宇项目转让及租赁相关规定有哪些?
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用房的受让人和承租人必须为工业生产性企业、投融资机构、研发机构、服务机构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法人,开发建设及运营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青西新管办发〔2020〕34号)的规定办理转让或出租。
产业用房办理完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以申请办理分割转让。申请转让前,应当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土地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明确该项目自持方案,并经项目所在大功能区或镇街确认。经批准转让的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在发布转让公告时,须载明项目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的证号、用途及转让对象。
项目开发投资企业自持部分只能自用或出租,经领导小组同意方可整体转让。
5、如何做好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监督管理?
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开发地块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在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获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原则上半年之内必须开工建设。各大功能区或镇街要加强对工业综合体项目的监管,准确掌握项目的建设进度,对未按期开工和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要严加督促;对严重逾期的项目可以提出终止意见,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消防救援部门要配备登高消防器材,提高高层工业楼宇项目消防供水能力、消防队员登高能力。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项目,由所在大功能区或镇街负责督促整改。
对各大功能区或镇街的工业综合体项目的手续办理及运营情况,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确需给予行政处罚的,将相关证据资料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如何做好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保障?
各大功能区或镇街要加强研究辖区内工业综合体项目的布点工作,科学布局,协调推进。积极对接拟落地工业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按照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建设。积极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协助项目各有关方做好扶持政策的申报工作。
区商务局、各专业招商部门要按照工业综合体项目的产业定位,及早介入,积极对接符合要求的产业项目入驻工业综合体。
各大功能区或镇街应指导辖区内工业综合体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单位,根据工业综合体产业导向,委托高资质、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率先谋划,优化工业综合体的工艺设计,确保企业搬得进、住得好、发展优。开发建设及运营单位应细化项目招商、运营管理工作方案,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人才引进、科技创新、政策对接、法律咨询、市场开拓等公共服务。要保障水、电、气等生产生活要素供给,对项目红线内公共管网、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养护。
7、关于高层工业楼宇项目扶持政策如何兑现?
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的各类扶持政策,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区财政局等相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西海岸新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另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