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青岛市黄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黄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黄岛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编目和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我局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全面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黄岛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规定和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扶持奖励政策、行政许可事项、公开承诺和工作动态等方面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保密文件资料不公开、不泄露。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到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反馈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备案制度、政务信息公开预审制度等多项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是健全内容体系,确保信息公开齐全完整。根据黄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业务信息、工作动态和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其中:业务工作类信息72条,财政类信息7条,人事信息1条,年度计划类信息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在互联网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市民可通过黄岛政务网(www.huangdao.gov.cn)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 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已公开的信息全属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在2015年的实际工作中,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保密审查情况
局内制定信息审批和审核工作制度,按照制度规定,严格把关,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对该公开的一律公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许多不足。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解决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要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附表: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黄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填报日期:2016年1月19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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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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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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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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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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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一)部门网站或专栏(部门填写) | 个 | 1 |
(二)镇、街道网站或专栏(镇街填写)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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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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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除特别说明外,报表中如没有需填报的数据,则填“0”;涉及费用或经费的数据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第八项数据,各部门只填写部门情况,各镇街只填写镇街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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