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工委管委工作部署,以党建统领全局,持续锚定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推动新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速增效、提质升级。区政务服务大厅全年共办理各类业务225万件,接待办事群众96万人次。在新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荣获“五连优”;在新区获批10周年动员大会上,被工委管委授予“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先后荣获2024年(第七届)中国政务服务博览会“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创新优秀案例单位”“2024年度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竞争力十佳机构”等称号。创新经验被上级以专报简报等形式推介46次,超20家权威媒体宣传推介我局经验做法280余篇。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党建赋能,打造政务服务新标杆。我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推动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启用全国首家政务服务法治活动中心。打造集立法信息采集、人大代表联络、政策法规服务于一体的“三站合一”法治专区,同步开展业务办理和学法用法,实现新区23个镇街全覆盖。自启用以来,先后开展60余期讲座、走访、座谈活动,超2万人次参与,收集意见建议759条,形成立法联系融合政务服务工作新格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两次赴中心调研,两次全国推介新区案例。6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观摩座谈会在中心召开,我局在会上作典型发言。二是创新开展党建引领政务服务“定制办”工作。全市率先成立政务服务“定制办”功能型党支部,通过“党组拟单-党员干部接单-功能型党支部派单-党员先锋队送单-企业群众评单”,让党员带头为大批量、非常规、跨领域业务提供定制服务。目前,常态化推进“99+N”项“高频高需+特事特办”事项专窗指导、上门服务500余次,提供个性答疑759件次,为2000余户经营主体开展定制服务。三是打造全省首家政务“公开+服务”增值服务专区。通过配备1支服务团队,明确常规业务“高效办”、疑难业务“定制办”、诉求解决“兜底办”3个服务路径,提供依申请政务公开、“丹丹课堂”业务培训、政策咨询、法律服务及就业服务5种增值服务,构建起具有新区特色的“1+3+5”增值服务场景,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4月,获批“数字强省工程标准”。12月,荣获全国第五届政务服务软实力“服务拓展领航员”奖。四是开设政务服务“丹丹课堂”。以我局全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许丹丹命名“丹丹课堂”,聚焦企业新问题、高需求,打造由30名业务骨干担任授课人的服务团队,依托“钉钉”APP开展政策宣讲和个性化咨询线上直播,截至目前,已集中授课29次,互动答疑千余次,辐射企业2万余家。7月,我局“三延伸”作为全市优秀案例报省委改革办。五是高标准打造智慧政务综合体。“智慧大厅”综合管理平台全流程归集中心38万条运行数据;数字政务驾驶舱推动事项流、窗口流、数据流等六大要素动态监管;视频办实现部门资源线上集约。“智慧大厅”建设获评青岛市改革创新工作基层典型案例,省政府办公厅两次推介经验做法。六是持续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13个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共查摆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104个,为新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流程再造,激发经营主体新活力。全区新设经营主体5.19万户,其中企业2.15万户,个体工商户3.04万户,总量42.98万户,均居全市各区市首位。一是全省推广“视频办”服务模式。在8大功能区、23个镇街、190个社区布点运行227台政务直办一体机,可就近办理710个事项,提供服务3万余次。2月,我局编制的《山东省政务服务“视频办”工作规范指引》在全省推广;二是创新开展经营范围自主公示省级改革试点。首批推出4万余条自主公示事项,6000余家企业对特色经营项目进行自主标识和自主公示,支持新兴行业、新型经济业态发展。三是全省率先推行“商务秘书托管”登记模式。允许从事电子商务、咨询、策划等经营活动且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通过签订“托管协议”入驻具备托管资格的“商务秘书企业”完成注册登记。截至目前,1359家小微企业入驻17家商务秘书企业,节约运营成本3600万元。四是全市率先推行住所权属备案制度。集中管理的大型商超、楼宇等只需提前备案其产权证明材料,后续入驻的经营主体全部免证登记。截至目前,新区39处已备案场所可为8200余户经营主体提供登记便利。五是全市率先推行经营主体代位登记制度。在全市首推由其合法继受主体、投资人、清算组或上级主管单位等4类主体代位登记,化解118家企业因缺位无法登记情形。六是全市率先升级“个转企”简易登记模式。首批将食品经营许可等5个事项纳入“个转企一件事”,为230家企业减流程87%,减少申办人跑动次数80%,助力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七是全市率先推行个体工商户省内跨市迁移简易登记。打破个体工商户省内跨市迁移“先注销后新设”的制度性障碍,登记程序由注销、新设两个环节,直接优化为变更登记一个环节,仅需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在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的基础上,完成经营场所迁移登记,减少申请材料60%以上,提升办事效率75%以上。6月,《青岛通讯》刊发我局服务经营主体案例。
(三)精准服务,跑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新速度。全区803个项目全部实行“挂图作战”,新开工面积629.4万平方米。一是“拿地即开工3.0”改革实现项目服务“点单办”。将原“2.0”可办的4个事项扩大至18个事项,实现工业项目用地立项、工程规划、施工许可三阶段“同步办理”,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3月,《青岛改革》刊发我局经验做法。11月,获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推介。二是联合报装“一件事”改革全市率先实现17件事“一站办”。企业只需填写一张表单即可实现水电气暖网等17件事“一次申报、联合办理”,办理时限由37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2月,获列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三是揭榜省“竣工即投产”改革实现项目投产“立即办”。针对一般性工业厂房项目,通过分段分栋验收、开展二次装修、提前介入设备安装,实现建成竣工与正式投产运营无缝衔接,为企业节省投产时间60%以上。9月,市“竣工即投产”改革现场会在新区召开。11月,我局在“全市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创新”新闻发布会上,就新区经验作重点推介。四是高效运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集中办”。涉及工程建设的8个审批部门和6个市政报装服务单位101个事项集中入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制证发证”模式。截至目前,集中审批办理业务2万余件,召开项目调度会68次,解决各类审批问题187个。五是持续扩大“金牌团队+5G直通车”改革成效实现项目审批“上门办”。组建涵盖全区8个大功能区、23个镇街和10大审批部门54名成员的项目服务“金牌团队”,依托5G直通车实现101个事项上门服务,对211个省市区重点项目和592个区重点开工项目实现全覆盖现场走访,完成主要审批节点4818个,现场发证300余件次。
(四)全面优化,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新质效。全区完成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485个,成交金额225.8641亿元。一是坚持制度创新。深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新区获省级赋权制定招投标改革规范性文件,在权责一致基础上赋予招标人择优定标自主权,已有25个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11月,省发改委全省推介新区做法。二是持续降本增效。全省率先差异化减免信用良好企业投标担保,为3650家次投标企业释放流动资金近8.2亿元。三是维护公平市场。鼓励中小企业和大企业联合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全年有113个项目由联合体中标,成交额约112.07亿元,占总成交额的49.6%。四是强化服务保障。升级数字赋能,推行“掌上开标”,254家单位指尖投标;培训交易主体170余家,提供指导意见432条,进场交易项目一次开标成功率超98%。五是规范流程管理。牵头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完善了立体化、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实现标前、标中、标后全链条有效衔接;全面推行评标专家“一标一评”制度,对2108余名评标专家的纪律、履职等方面进行评价反馈,对27名违反考核规定的评标专家予以扣分或暂停一定期限评标资格处理;全市率先推行就近分散评标,持续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全年共完成27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49个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抽取评标专家。
二、2025年工作计划
服务没有终点,改革永无止境。2025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始终站稳企业群众立场,紧盯企业群众需求,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改革,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中勇当排头兵,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引领区贡献强劲的审批动能。
(一)在深化党建固本强基上持续发力。打造西海岸新区“营商环境一线”特色教学点,持续推进“审批青锐”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云上”接待日、“代表+体验官”等活动,切实以政务服务提升助力新区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二)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上持续发力。创新推行“开工一件事2.0”、建筑资质集成办、“验收一件事”等改革举措,延伸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周期“豁免+承诺制”审批链条,全力保障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达效。
(三)在服务经营主体发展上持续发力。推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前指导”、企业公告事项无感申办、规范经营主体注销行为联动工作机制等改革举措,研究出台企业名称转让暂行办法、企业名称争议处理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名称使用工作、激发新区市场活力。
(四)在聚力群众办事方便上持续发力。在政务服务领域推出AI智能绘图服务、行政许可证遗失“电子化公告”,重点打造一批“视频+一件事”服务场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服务”增值服务专区作用,以实际行动夯实“人人都是营商环境 事事关系新区形象”的社会基础。
(五)在降低交易资源成本上持续发力。建立标后履约评价体系,探索开评标过程实时直播,持续优化差异化减免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细化“评定分离”工作流程,拓展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地域,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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