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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公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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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接到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建议注销有关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函》,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单位,建议注销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经核查,以下经营者存在“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情形,请附件中涉及的经营者于10个工作日内到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七墩山路77号南区3楼B07-B08窗口)办理注销手续,届时未主动注销的,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对单位名下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9月21日

超期未延续企业拟注销告知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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