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薛少煜
一、起草背景
2019年9月6日,新区管委印发了《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介超市管理办法》(青西新管办发〔2019〕5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了我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了中介机构从业行为,逐步形成了“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执业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近期,省委深改委印发了《中共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鲁改委发〔2021〕1号),提出“深化网上中介超市制度,营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运行规范的中介服务环境”。为进一步落实上级要求,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区行政审批局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起草过程
(一)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管理职责,营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运行规范的中介服务环境。二是充分放权,实行项目单位负责制。三是优化管理措施,选取简单快捷。
(二)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集体决策。
三、政策依据
(一)《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
(二)《关于印发青岛市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42号)
(三)关于公布《青岛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青财采〔2020〕25号)
四、主要内容
(一)政府投资项目(含纳入新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国有企业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中介服务项目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适用本办法。
(二)一般中介服务事项采取网上竞价方式选取中介机构。
(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事项可采取直接委托或网上竞价方式选取中介机构。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依法加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每年至少对入驻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核查,重点查处违规挂靠、私自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我区中介服务市场。
(五)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发现中介机构存在挂靠、转包、无法完成任务、非法谋取利益等行为的,要立即函告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得隐瞒不报;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信用评价,客观反映中介机构业务开展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工程造价、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不再纳入中介超市。
(二)进一步完善基准价竞价方式。将有效报价区间设定为预算价的50%-80%,为保证服务质量,项目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基准价中选方式。
(三)实行中介机构“随到随录”,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审核工作。
(四)直接委托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在中介超市自主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填写项目信息,上传中介服务合同,生成《青岛西海岸新区中介超市直接委托备案书》。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介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