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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升级“个转企”服务改革 工作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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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升级“个转企”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个转企”简易登记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支持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便捷化、规范化、智能化,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创造快捷高效服务通道,全面升级“个转企”服务改革,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大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拓展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空间,在落实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个转企”简易登记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升级“个转企”服务,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效。

二、工作举措

(一)聚焦堵点减环节,实行“个转企”简易登记。推行“个转企”简易登记改革。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企业类型,登记程序由注销新设优化为直接变更登记,允许其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承继其商号价值。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应为转型升级后企业的出资人或出资人之一。转型升级前组成形式为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应协商确定转企后的出资人。转型升级的企业,按照新设企业标准,可同步申领一套免费印章。(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集成办”。聚焦涉及面广、办理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个转企一件事”,实现关联事项集成办。首批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纳入“个转企一件事”。“个转企一件事”实行动态管理、分批纳入,坚持高频引领,根据实施情况不断拓展深化,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逐步推开,确保实效。

推动“线上+线下”双向融合,线上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办理,提供在线咨询、预先指导、网上申请、在线受理、核准进度查询等服务,实现“一网通办”;线下通过“个转企”服务专窗,提交申请材料,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站式办结”,在最大程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同时,减少企业跑动次数,极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岛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建立联动响应、联合审查机制。“个转企一件事”所涉及的行政部门应确定一名“联络专员”,负责协调、沟通“个转企一件事”具体事宜。“个转企一件事”涉及现场检查,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联系“联络专员”,组织开展联合现场核查、现场指导,统一出具检查结果或整改意见,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打扰,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岛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聚焦需求优服务,拓展服务“半径”。结合政务直办间的基层布设优势,开设“个转企”预约模式,立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细化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为申请人提供专业化政策咨询、定制化业务辅导的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切实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各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个转企”服务改革工作的落实。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二)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通过各类媒体、公众号加大“个转企”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引导更多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参与到“个转企”改革中来。加强对转型升级典型案例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效。加强对专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质效,确保“个转企”服务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定期评估反馈,持续优化改革措施。对“个转企”服务改革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广泛听取申请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和优化改革措施。根据市场需求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改革政策,推动“个转企”服务改革工作的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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