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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常系“安全绳”,平安运输你我他 ——致广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3-27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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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朋友们:

你们好!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常年早出晚归,冒着严寒酷暑,保证了客货流的正常运行,为西海岸新区经济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你们辛苦了!恭祝你们兔年快乐,健康平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青岛西海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春运执法保障工作,即日起新区将对下列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一)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班线、包车经营。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四)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五)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六)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七)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或者危险货物运输。

(八)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因“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年度内被行政处罚2次及以上的违法行为。

对涉及上述违法行为的业户和从业人员,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向你们发出倡议:坚守道德底线,守法经营,合规运输,全面自查,及时整改,随车携带各种证件运单安全卡,不开“黑车”,不开“带病车”,不无证上岗,不违规运输,不超许可经营,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系牢心中“安全绳”,树立“平安运输你我他”意识,自觉提升安全运输质量,把平安的“种子”撒播在途经城市的每个角落,撒播在每个人心中!

走的再远,也不要忘记平安回家。广大运输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是新区经济发展培育者、参与者和见证者,要做一个守法、文明、有爱的从业者,这座城市会因你们更加美丽!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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