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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重点工作要点分工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2-01 作者 :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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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直属中队泊里镇中队

为巩固和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保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平稳态势,根据局《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制定任务分工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改

(一)收集问题线索。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每月对12345服务监督电话投诉事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梳理汇总,梳理主流媒体、自媒体和网民观点,结合明查暗访、调查研究、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建立并动态更新本地区执法领域问题线索库。要定期组织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各单位于每月18日前梳理报送本单位问题线索至局综合指挥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要到基层执法中队联系点,了解摸排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研究重点难点工作,督促指导行政执法工作,原则上年度不少于两次。

牵头部门:综合指挥中心

责任部门:法制工作办公室、纠风督察办公室各中队

实施问题整改。各单位要针对问题线索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于每月18日前将本单位问题整改情况报综合指挥中心局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对群众反映强烈、易引发负面舆情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查访,对查纠问题不力、整改不见效的进行实地靶向督导。

牵头部门:综合指挥中心

责任部门:纠风督察办公室各中队

加强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建立隐患排查防控机制,制定本地区执法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舆情应对方案,报至市局备案。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执法领域舆情的跟踪监测,建立问题预防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管控、处置、报告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切实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个案转化为群体事件、涉稳事件。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要及时按程序上报

牵头部门:综合指挥中心

责任部门:各中队

二、优化改进执法方式

(一)扎实推进说理式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区分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明确工作程序和实施方式,细化需要公示、告知、释名的内容要点,推动说理式执法工作流程化、标准化。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防止简单机械式执法,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牵头部门:法制工作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中队

深化执法为民实践。制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项目清单基层好建议好点子清单。在具备条件的基层执法中队设立便民服务设施“爱心驿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便民服务,免费提供热水、应急常备药、雨伞、临时休息、法律咨询等基本服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基层执法中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增进执法队伍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开展基层执法中队长接待日活动,每月应确定一日作为接待日,接待到访企业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诉求。接待日活动应形成接待记录,对接待人信息、到访人信息、企业群众反映情况、工作改进情况、问题解决情况等进行如实记录。打造“执法先锋”党建品牌,打造“党建引领”“风清气正”等5项“执法先锋”集体主题以及“老黄牛”“突击手”等10项个人主题,在季度评选通报表彰的基础上,综合考评评选出执法系统内过硬的年度“执法先锋”。结合“双报到”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层执法中队、企业、站场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落实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依法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违反的法律法规、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并及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鲁交法〔2022〕1号)通知要求对部、省“免罚”、“轻罚”清单抓好落实,及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执法实践对清单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

责任部门:党建工作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装备保障中心、各中队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12345应用和服务水平。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即接即办,及时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做到件件能解决、事事有回应。开展常态化执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了解实际诉求、宣传法规政策,收集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原则上年度不少于两次。制定案卷评查制度,加大对案卷的抽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制定中队长法治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考核中队长执法办案,开展“中队长月月讲”活动,推进中队长出庭应诉作用发挥等方式,全面提升中队长自身能力,中队的全面建设。加强群众监督力度,聘请政治过硬、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员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组织召开社会监督员“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执法过程监督,开展两次交通执法领域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对执法行为规范情况、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监督,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

责任部门:综合指挥中心、纠风督察办公室、各中队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提升政治素质。制定完成本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列明重点学习书目,列出研讨专题,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集中研讨。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到基层执法中队讲一次党课,定期与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以执法中队为单位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思想交流,从思想上、作风上、服务上主动找差距、找不足、促提升;关注执法人员思想动态,做好思想疏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帮助执法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责任部门:党建工作办公室、各中队

提升执法能力。各单位要深入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鲁交法〔2021〕8号),按照重点任务表的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安排一次集中专题法律学习。各单位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操作指南》,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作为工作纪律和刚性约束执行。通过组织法制审核员例会、“以案释疑”法治论坛等方式,对相关法规、政策、意见进行解读,面对面解决日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执法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各项规定。

牵头部门:党建工作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

责任部门:综合指挥中心、纠风督察办公室、装备保障中心、各中队

(三)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统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执法执勤用车、执法执勤用船艇标识以及个人防护服装标识,组织纠察专员每周进行一次纠察;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础装备配备及技术要求》,加强取证和办案类设备配备,严格执行装备配备标准和配发范围。

牵头部门:装备保障中心

责任部门:各中队

四、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一)完善联络员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继续发挥好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建立的联络员工作机制作用,对联络员工作安排、职责分工、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各单位联络员要主动担当作为、尽职履责,将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信息报综合指挥中心,由综合指挥中心统一报。各单位联络员要做好相关工作任务传达部署,加强上下沟通,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做到响应及时、传达及时、报送及时。

牵头部门:综合指挥中心

责任部门:党建工作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纠风督察办公室、装备保障中心、各中队

(二)完善工作简报机制。省厅将编制印发“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工作简报”,推广经验做法,通报综合执法改革、专项查纠整改、执法为民实践、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装备、标识等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案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交流,推动形成信息互通、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局面。各单位于每月18日前将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工作信息报送综合指挥中心统一汇总报市局。

牵头部门:综合指挥中心

责任部门:党建工作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纠风督察办公室、装备保障中心、各中队

(三)完善调研督导机制。不定期开展基层调研、督导查访,了解执法工作实际情况,收集企业群众反馈,通报发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项任务部署落实。

责任部门:党建工作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纠风督察办公室、综合指挥中心、装备保障中心、各中队

(四)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继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确保综合执法机构运转统一规范、顺畅高效。要按照省、市以及本区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地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与交通运输局制定分工文件和责任清单,厘清权责清单、职责边界、协作规范,强化协作配合,发挥综合执法优势,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体系监管,切实堵塞监管漏洞。有关工作机制应于8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综合指挥中心

责任部门:党建工作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建立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切实防止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执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报综合指挥中心。各单位对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请于6月8日和11月8日前反馈综合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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